王先生-物业收费问题

    信件主题: 王先生-物业收费问题
    来信人: 王先生 来信日期: 2019年09月22日 来信编号: SZXX201909230003
    信件内容: 市长你好: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9)924号文件第十条明显规定:物业不得收取电梯维护费及电费,要求从2019年9月1号开始执行,2019年9月23日,我在交物业费的时候,物业说没有这项文件,照样收取电梯年检费和电梯能耗费,现咨询相关部门此项收费是否符合规定。
    信件回复: 市发改委:我委接此工单反馈后,立即派相关科室负责人了解情况。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我市新的收费标准暂在制定中,小区公用设备用水用电及检测费暂按具实分摊由物业公司收取,待新的物业收费标准出台后,小区公用设施用水用电及检测费用将计入物业费,不得再单独收取。随后相关科室负责人与服务对象进行了电话沟通并向其解释了相关政策。如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我委价管科电话:0915-3212911。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9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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